没有人知道这是喜欢嬴惑倾的第五年。

从初一第一次见到嬴惑倾的时候,就心动了。

我出身名门,从小被礼仪束缚着,我不喜欢这样,但是我渐渐麻木。

许是天性使然,我从小就感情淡漠,除了父母,任何人都不能在我心里划过痕迹。

我没有爱好,但是我需要扛起梁家,所以我努力学习,我对任何东西都不在意。

直到我看见嬴惑倾,那是我麻木的心第一次感受到鲜活的跳动。

初见乍惊欢,久处亦怦然。

她长的真的很美,见过她的人都这么说,即使那时她才十三岁。

见到她时我才知道,原来古人说的豆蔻年华就倾国倾城是真的。

娉娉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。

那时的她,独自走在校园的小路上,清冷而优雅,朝我走来时,只感觉她的每一步,都踩在了我的心上。

一绺靓丽的秀发微微飞舞,细长的柳眉,一双眼睛流盼妩媚,秀挺的鼻,玉腮微微泛红,娇艳欲滴的唇,洁白如雪的娇靥晶莹如玉,如玉脂般的雪肌肤色奇美,身材娇小,温柔绰约。

她和我不是一个班,但是我却一直默默关注着她。

我能感觉到她与我相似,外表装的再好,内心也是边孤寂,可是她又与我不同,我没有目标,没有喜好,但她自始至终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。

那时的我,总会不经意的路过她的教室,只为看一眼正在努力学习的少女。

我和她一直是光荣榜上的一二名,只可惜那三年,我与她最近的距离就是光荣榜上。

我一直是第二,直到现在,我愿意被她压,也只有她。

我一直都知道我们高中会在一个班,可是当她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时,我的内心还是止不住的雀跃。

可是高一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变的亲昵,只是普普通通的同学关系,她依旧是光荣榜上的第一,而我也依旧是光荣榜上的第二,以前没变,我相信以后也不会变。

读了高中以后,我明显感觉到她一天比一天受欢迎,课桌里每天都塞满了各种情书、零食。

虽然我也差不多,但是我每天依旧嫉妒。我也想给她写情书,可是我害怕她会拒绝,于是我天天偷偷在家写,一天一封。

我总幻想着,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在一起了,我一定要将这些情书全都送给她。

情书装不下我的爱,却代表着我的爱。

我还有个好兄弟,叫魏成颂,我一直很担心他会喜欢上她,毕竟他比我多与她相处六年。

可是我又觉得,像她这样好的女孩值得全世界喜欢。

虽然一直到高中都同校不同班,但是我依旧很担心。

魏成颂是体育生,日常除了训练就是打篮球,我听说会打篮球的男生很有吸引力,所以我真的很害怕。

他是个阳光开朗的大男孩,虽然脾气不算特别好,但是心地善良,我害怕她会喜欢上这个明媚的小太阳,于是我一直避免着他们接触。

在我的不懈努力下,他们到现在还只是听过见过偶尔打招呼的关系。

事情的转折出现在高二上学期,那是我特地换座位到了她的斜前方,后来我明显感觉到她停留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变多了。

经过我不断的观察,我也终于知道了她是因为喜欢我的手。

于是从那天开始,我每天坚持手部护理,总是不经意的在她面前秀出自己的手。

不出所料,她渐渐的开始跟我搭话。

我记得她第一次跟我说话时,我只感觉自己的耳朵酥麻麻的。

再后来,她进了物理竞赛组,于是我也去了。

其实我不喜欢竞赛,但是她在,我就喜欢。

进入物理小组后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,从普通同学变成了朋友,又变成了好朋友,只是我还是不敢诉说我的爱意。

虽然接触时自己的心思就不清白,可是我更害怕被她拒绝。

可能我天生是个胆小鬼,有时候我都生出就这么看着她就好的想法。

她出事的那一天,我跟往常一样等待着她的来临,我等了很久,却只等到她出车祸的消息。

那一刻,我比清晰的感受到了自己的心有多疼。

自她昏迷开始,我守了她三天,我想她第一时间就看见我,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敢见她。

直到她醒来,我才离开医院。

她昏迷的那三天,我一直在想一件事,如果她去世了,我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地府等她。

这颗早已麻木的心,每一下跳动都是因为她。

她是我生命中的一束光,也是唯一一束。

我不知道如果这束光消失了怎么办,我只知道如果这样我会死掉,和她一起。

虽然这样对不起我的父母,可是如果她不在了,我真的会死。

我依旧是个胆小鬼,我害怕她醒来想见的人不是我,我害怕她问我你怎么在这。

我守着她的三天,我见到了那个自称他哥哥的男人,但是我不屑,他的眼睛里充斥着和我一样的东西。

我不耻于他冠冕堂皇的以哥哥身份自持,却艳羡她对他的特殊。

我父亲知道我守了她三天,他很生气,直言要亲自去会会她。

听到这话,我反倒舒了一口气,她这样美好,又有谁会在接触过她以后不喜欢上她呢。

再次见到她时,她躺在病床上,本就白皙的脸此刻更是毫无血色,但是眼睛却神采奕奕。

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有什么东西变了,比起死气沉沉的样子,这样锋芒毕露的样子我更愿意接受。

反正无论她变成什么样,只要她还是她,就算变成恶毒女人,我也喜欢。

这是我的缪斯,我唯一的情感来源。

我尊重她的所有决定,并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她,爱护她。

那一刻,我只想着,即使最后不是我,只要她幸福就好。

她的心愿,我会替她达成。

改变的她与我更加亲近,我不知道她对我有多少真心,但只要是她,就算面前是毒药是深渊,我也义无反顾。

那年夏天,阳光下的那句以后我们一起吃午饭,是我听过最美的情话。

那时的我确定,她是真的喜欢我。

即使只有几分喜欢。

我爱她,所以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。

包括自己的生命。

也只有和她在一起的时刻,我才能感受到自己身上的少年气。

有了少年该有的情绪,表情和感觉。

有了少年的心理活动,会担心,会害怕,会害羞,会冲动。

我不再是个胆小鬼,我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追求的人,是嬴惑倾的守护者。

玫瑰不用弯腰,晚霞自会俯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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